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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資訊
課程代碼 70D07701
課程中文名稱 民法
課程英文名稱 Civil Code
學分數 3.0
必選修 必修
開課班級 四技企管二甲
任課教師 魏虎嶺
上課教室(時間)
週二 第5節 (S315)
週二 第6節 (S315)
週四 第5節 (S316)
課程時數 3
實習時數 0
授課語言 1.華語
輔導考證 1.律師、民間公證人 2.普考-財稅行政人員
課程概述 民法係與我們日常生活最為密切相關的法律,它主要在規範私人間財產上與身份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藉著對民法基本概念的介紹,使學生對民法的體系與內容有初步的了解,在授課的內容上,則透過實例題的講解來闡釋民法的理論,並補充實務的見解,以培養學生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先修科目或預備能力 有修過法學緒論等課程者為佳
課程學習目標與核心能力之對應
編號中文課程學習目標英文課程學習目標對應系指標
1 讓學生對民法有基本的認識,使其了解民法與吾人日常生活間的密切關係,而認知民法於經濟活動之實用性。 1 基礎商管知識
2 使學生熟悉民法條文及其運用,以協助解決生活上常見的法律問題。 6 創新與解決問題能力
3 經由案例研習,增強學生對法律案例之分析判斷與論述能力 7 整合與企劃
4 建立法學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基礎,強化學生國家考試解題的實力。 8 實務技能與證照
5 教導學生於日常生活之中為法律生活的實踐,培養學生私法自治的能力。 15 人文素養
就業力培養目標
  校指標 1 2 3 4 5 6 7 8 9 10
  專業知識 實務技能 資訊能力 整合創新 外語能力 熱誠抗壓 表達溝通 敬業合群 人文素養 服務關懷
  30% 20% 0% 35% 0% 0% 0% 0% 15% 0%
  系指標 1 2 3 4 8 5 9 6 7 10 11 12 13 15 14
  基礎商管知識 人力資源知識 行銷與業務知識 會計與財務知識 實務技能與證照 作業管理知識 資訊科技應用能力 創新與解決問題能力 整合與企劃 外語能力與國際觀 學習與抗壓 表達與溝通 工作態度與團隊合作 人文素養 企業倫理概念
  30% 0% 0% 0% 20% 0% 0% 20% 15% 0% 0% 0% 0% 15% 0%
中文課程大綱 1、導論-民法的意義與立法體例
2、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
3、權利變動論-以法律行為為中心
4、財產法(1)-債權與債務
5、財產法(2)-契約
6、財產法(3)-侵權行為
7、財產法(4)-所有權及擔保物權
8、身分法 (1)-親屬編
一、親屬的法律關係
二、婚姻
三、父母子女
9、身分法 (2)-繼承編
一、繼承人與遺產的計算
二、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
英/日文課程大綱
課程進度表 第1週 導論-民法的意義與立法體例
第2~3週 民法總則 (1)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
第4~6週 民法總則 (2)權利變動論-以法律行為為中心
第7~8週 財產法(1)-契約
第9週 期中考
第10週 財產法(2)-不當得利
第11~12週 財產法(3)-侵權行為
第13週 財產法(4)-債務不履行
第14週 財產法(5)-所有權及擔保物權
第15~16週 身分法(1)-親屬編
一、親屬的法律關係
二、婚姻
三、父母子女
第17週 身分法 (2)-繼承編
一、繼承人與遺產的計算
二、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
第18週 期末考
課程融入SDGs
期考調查
期中考(第9週)考試方式
期末考(第18週)考試方式
其他週考試考試週次與方式
教學方式與評量方式
課程學習目標教學方式評量方式
讓學生對民法有基本的認識,使其了解民法與吾人日常生活間的密切關係,而認知民法於經濟活動之實用性。
課堂講授  
日常表現平時
筆試期中
筆試期末
使學生熟悉民法條文及其運用,以協助解決生活上常見的法律問題。
課堂講授  
作業平時
筆試期中
筆試期末
經由案例研習,增強學生對法律案例之分析判斷與論述能力
課堂講授  
啟發思考  
作業平時
筆試期中
筆試期末
建立法學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基礎,強化學生國家考試解題的實力。
課堂講授  
作業平時
筆試期中
筆試期末
教導學生於日常生活之中為法律生活的實踐,培養學生私法自治的能力。
課堂講授  
啟發思考  
日常表現平時
指定用書
書名 民法概要
作者 陳聰富
書局 元照出版公司
年份 2016
國際標準書號(ISBN) 978-986-255-805-8
版本 10
請同學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非法影印,以免觸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
參考書籍 1.施啟揚,民法總則,著者自行出版,2011年11月,8版。
2.陳國義,民法概要─案例式,智勝文化事業公司,2004年7月,1版。
3.高鳳仙,親屬法—理論與實務,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13年9月,14版。
4.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三人合著,民法繼承新論,三民書局,2013年9月,修訂八版。
教學軟體 自編上課p.p.t
課程規範 有修過法學緒論等課程者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