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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資訊
課程代碼 80D16001
課程中文名稱 民法概要
課程英文名稱 Civil Law
學分數 2.0
必選修 必修
開課班級 四技財金二甲
任課教師 李佳鈴
上課教室(時間)
週二 第5節 (S416)
週二 第6節 (S416)
課程時數 2
實習時數 0
授課語言 1.華語
輔導考證
課程概述 民法分為總則、債、物權、親屬與繼承等五編,全部條文超過一千條,它是與我們日常生活最習習相關的法律,規定內容主要涵蓋人的財產與身分關係。
先修科目或預備能力
課程學習目標與核心能力之對應
編號中文課程學習目標英文課程學習目標對應系指標
1 了解日常生活有關的法律知識 12 法律知識
2 應用民法知識避免發生交易糾紛 12 法律知識
3 具備金融從業人員應具有的法律素養 8 職業倫理
4 了解金融商品交易契約的約定內容 7 計畫評估
就業力培養目標
  校指標 1 2 3 4 5 6 7 8 9 10
  專業知識 實務技能 資訊能力 整合創新 外語能力 熱誠抗壓 表達溝通 敬業合群 人文素養 服務關懷
  50% 10% 0% 5% 0% 0% 5% 30% 0% 0%
  系指標 1 2 12 3 7 13 4 6 11 9 10 5 8 14 15
  財務知識 金融知識 法律知識 財金實務 計畫評估 電腦技能 協調整合 辨識構思 合作創新 外國語文 適應社會 報告溝通 職業倫理 人文素養 服務關懷
  0% 0% 50% 0% 10% 0% 0% 5% 0% 0% 0% 5% 30% 0% 0%
中文課程大綱 第一章 民法導論
第一節 生活的民法
第二節 民法與私法
第二章 權利主體
第一節 自然人
第二節法人
第三章 債的發生
第一節 債權的意義與性質
第二節 契約
第三節 不當得利
第四節 侵權行為
第四章 買賣契約
第一節 買賣契約的成立、生效
第二節 債務不履行
第三節 瑕疵擔保義務

第五章 租賃契約
第一節 租賃的意義
第二節 租賃契約的效力
第三節 租賃債務的擔保
第四節 租賃的消滅
第六章 物權
第一節 物權的意義、種類與性質
第二節 物權變動
第三節 所有權
第四節 抵押權
第七章 親屬
第一節 親屬關係
第二節 父母子女
第三節 婚姻
第八章 繼承
第一節 繼承人與法定應繼分
第二節 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第三節 遺囑、遺贈與特留分
英/日文課程大綱
課程進度表
期考調查
期中考(第9週)考試方式
期末考(第18週)考試方式
其他週考試考試週次與方式
教學方式與評量方式
課程學習目標教學方式評量方式
了解日常生活有關的法律知識 -- --
應用民法知識避免發生交易糾紛 -- --
具備金融從業人員應具有的法律素養 -- --
了解金融商品交易契約的約定內容 -- --
指定用書
書名
作者
書局
年份
國際標準書號(ISBN)
版本
請同學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非法影印,以免觸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
參考書籍
教學軟體
課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