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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資訊
課程代碼 X0M04101
課程中文名稱 法律實務研習
課程英文名稱 Practical Legal Training
學分數 3.0
必選修 選修
開課班級 碩研財法一甲,碩研財法二甲
任課教師 張瑞星
上課教室(時間)
週四 第1節 (S411B)
週五 第1節 (S411B)
週五 第2節 (S411B)
課程時數 3
實習時數 0
授課語言 1.華語
輔導考證
課程概述 修課學生必須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參加實習,每週至少三小時,但到場時若單位有特殊要求,應予配合延長時間。到場時應遵循單位之分配,跟隨律師參與法律扶助,並參與案件分析。課後作業必須針對當天案件做成記錄,並予分析,寫成心得。本課程為教育部之服務學習課程。
先修科目或預備能力 非法律組一年級及其他系所學生不適合參與此課程。
課程學習目標與核心能力之對應
編號中文課程學習目標英文課程學習目標
1 應用實際法律案例建立法學理論基礎
2 說明法學理論觀察並研析案例之處理。
3 規劃學生實務參與及社會學習的機會。
4 創造學生未來就業導向
就業力培養目標 此門課程無設定權重值
中文課程大綱 一、分組、課程說明及法律扶助金會介紹
二、參與案件事實說明
三、案件分析
四、案件研討
五、案件寫作
六、繳交心得
英/日文課程大綱 1. Introduction
2. participating clients' fact briefing
3. case analysis from attorneys
4. case discussion with attorneys
5. legal writing practice
6. report to professor
課程進度表 第1週 分組、課程說明及法律扶助金會介紹
第2週至第17週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參與案件事實說明、案件分析、案件研討、案件寫作
第17週 心得分享與研討
第18週 繳交心得
期考調查
期中考(第9週)考試方式
期末考(第18週)考試方式
其他週考試考試週次與方式
教學方式與評量方式
課程學習目標教學方式評量方式
應用實際法律案例建立法學理論基礎
課堂講授  
作業平時
說明法學理論觀察並研析案例之處理。
實作演練  
書面報告期中
規劃學生實務參與及社會學習的機會。
實作演練  
書面報告期中
創造學生未來就業導向
實作演練  
書面報告期末
指定用書
書名
作者
書局
年份
國際標準書號(ISBN)
版本
請同學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非法影印,以免觸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
參考書籍
教學軟體
課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