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代碼 |
70N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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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中文名稱 |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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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英文名稱 |
Civi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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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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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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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班級 |
夜企管產攜四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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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教師 |
魏虎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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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教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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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時數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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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時數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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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語言 |
1.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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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考證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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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民法係與我們日常生活最為密切相關的法律,它主要在規範私人間財產上與身份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藉著對民法基本概念的介紹,使學生對民法的體系與內容有初步的了解,在授課的內容上,則透過實例題的講解來闡釋民法的理論,並補充實務的見解,以培養學生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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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科目或預備能力 |
有修過法學緒論等課程者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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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學習目標與核心能力之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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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中文課程學習目標 | 英文課程學習目標 | 對應系指標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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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學生對民法有基本的認識,使其了解民法與吾人日常生活間的密切關係,而認知民法於經濟活動之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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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礎商管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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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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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學生熟悉民法條文及其運用,以協助解決生活上常見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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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創新與解決問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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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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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案例研習,增強學生對法律案例之分析判斷與論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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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整合與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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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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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學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基礎,強化學生國家考試解題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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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實務技能與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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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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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學生於日常生活之中為法律生活的實踐,培養學生私法自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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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人文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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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力培養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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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指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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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實務技能 |
資訊能力 |
整合創新 |
外語能力 |
熱誠抗壓 |
表達溝通 |
敬業合群 |
人文素養 |
服務關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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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 |
0% |
35% |
0% |
0% |
0% |
0% |
1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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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指標 |
1 |
2 |
3 |
4 |
8 |
5 |
9 |
6 |
7 |
10 |
11 |
12 |
13 |
15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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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商管知識 |
人力資源知識 |
行銷與業務知識 |
會計與財務知識 |
實務技能與證照 |
作業管理知識 |
資訊科技應用能力 |
創新與解決問題能力 |
整合與企劃 |
外語能力與國際觀 |
學習與抗壓 |
表達與溝通 |
工作態度與團隊合作 |
人文素養 |
企業倫理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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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0% |
0% |
0% |
20% |
0% |
0% |
20% |
15% |
0% |
0% |
0% |
0% |
1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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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課程大綱 |
1、導論-民法的意義與立法體例 2、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 3、權利變動論-以法律行為為中心 4、財產法(1)-債權與債務 5、財產法(2)-契約 6、財產法(3)-侵權行為 7、財產法(4)-所有權及擔保物權 8、身分法(1)-親屬編 9、身分法(2)-繼承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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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日文課程大綱 |
1. Introduction of the meaning and characteristic of Civil Code 2. Subject and Object of right 3. Juridical Acts 4. Property law (1) - Credit and Debt 5. Property law (2) - Contracts 6. Property law (3) - Torts 7. Property law (4) - Ownership & Mortgage 8. Family Law - Marriage,Parents and Children,Guardianship 9. Succession Law - Heirs to Property,Succession to Property,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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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進度表 |
第1週 導論-民法的意義與立法體例 第2~3週 民法總則 (1)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 第4~5週 民法總則 (2)權利變動論-以法律行為為中心 第6週 期中考 第8週 財產法(1)-契約 第9週 財產法(2)-侵權行為 第10週~11週 身分法-親屬編與繼承編 第12週 期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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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融入SD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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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考調查 |
期中考(第9週)考試方式 |
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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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第18週)考試方式 |
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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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週考試考試週次與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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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方式與評量方式 |
課程學習目標 | 教學方式 | 評量方式 |
讓學生對民法有基本的認識,使其了解民法與吾人日常生活間的密切關係,而認知民法於經濟活動之實用性。 |
課堂講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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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表現
(
平時
)
筆試
(
期中
)
筆試
(
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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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學生熟悉民法條文及其運用,以協助解決生活上常見的法律問題。 |
課堂講授
|
作業
(
平時
)
筆試
(
期中
)
筆試
(
期末
)
|
經由案例研習,增強學生對法律案例之分析判斷與論述能力。 |
課堂講授
啟發思考
|
作業
(
平時
)
筆試
(
期中
)
筆試
(
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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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學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基礎,強化學生國家考試解題的實力。 |
課堂講授
|
作業
(
平時
)
筆試
(
期中
)
筆試
(
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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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學生於日常生活之中為法律生活的實踐,培養學生私法自治的能力。 |
課堂講授
啟發思考
|
日常表現
(
平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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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用書 |
書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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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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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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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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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標準書號(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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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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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非法影印,以免觸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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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籍 |
1.施啟揚,民法總則,著者自行出版,2011年11月,8版。 2.陳聰富,民法概要,元照出版公司,2018年9月,12版。 3.高鳳仙,親屬法—理論與實務,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13年9月,14版。 4.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三人合著,民法繼承新論,三民書局,2013年9月,修訂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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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軟體 |
自編上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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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範 |
有修過法學緒論等課程者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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