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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資訊
課程代碼 G0D15T01
課程中文名稱 App Inventor應用程式設計
課程英文名稱 Programming using App Inventor
學分數 2.0
必選修 系定選修
開課班級 五專資工一甲
任課教師 鄭錦楸
上課教室(時間)
週一 第6節 (J501)
週一 第7節 (J501)
課程時數 2
實習時數 0
授課語言 1.華語
輔導考證
課程概述 本課程為為五專部一年級學生開設之基礎程式設計課程。考量五專部一年級學生甫從普適性教育轉換為專科專才教育,為使學生適應,並順利銜接程式設計的作業流程,因此本課程採用圖形化的程式開發工具,App Inventor,做為學生的基礎程式設計訓練素材。在本課程中將針對App Inventor的操作環境以及程式積木塊元件的使用,透過App Inventor官網上的教材進行說明,並使學生熟練。學生除可熟悉操作環境及元件的特性外,並可習得程式設計的邏輯思維,以成為進階程式設計的基礎。此外,本課程也將透過實際的範例,讓修習者能獲得即時的學習成就回饋,進而引發學習程式設計的興趣與動機。
先修科目或預備能力
課程學習目標與核心能力之對應
編號中文課程學習目標英文課程學習目標對應系指標
1 建立使用程式開發工具之能力 1 工程知識
2 建立基礎程式設計之能力 3 實務能力
3 培養程式技術應用之能力 2 資訊能力
4 培養程式設計技術與工具整合應用之能力 4 規劃整合
就業力培養目標
  校指標 1 2 3 4 5 6 7 8 9 10
  專業知識 實務技能 資訊能力 整合創新 外語能力 熱誠抗壓 表達溝通 敬業合群 人文素養 服務關懷
  20% 40% 10% 30% 0% 0% 0% 0% 0% 0%
  系指標 1 3 2 4 5 6 8 7
  工程知識 實務能力 資訊能力 規劃整合 表達溝通 管理合作 社會人文 職業倫理
  20% 40% 10% 30% 0% 0% 0% 0%
中文課程大綱 1.App Inventor操作基礎
2.App Inventor 程式積木元件與程式邏輯初探
3.App Inventor 應用範例實作
4.App Inventor主題性應用探索
英/日文課程大綱 1.Basics of App Inventor
2.Knowing how to use block components and programming logics
3.Implementing practice cases
4.Applying App Inventor programming skill to specific problems
課程進度表 01 用拼塊建構程式運算思維
02 使用者介面
03 基礎運算
04 流程控制
05 程序應用
06 多媒體
07 繪圖與動畫
08 電話簡訊與網路
09 清單
10 資料庫
11 感測器
課程融入SDGs
期考調查
期中考(第9週)考試方式 上機考試
期末考(第18週)考試方式 上機考試
其他週考試考試週次與方式 線上測驗或作業
教學方式與評量方式
課程學習目標教學方式評量方式
建立使用程式開發工具之能力
課堂講授  
作業平時
其他 -線上測驗平時
其他 -上機考試期中
其他 -上機考試期末
建立基礎程式設計之能力
課堂講授  
作業平時
其他 -線上測驗平時
其他 -上機考試期中
其他 -上機考試期末
培養程式技術應用之能力
課堂講授  
作業平時
其他 -線上測驗平時
其他 -上機考試期中
其他 -上機考試期末
培養程式設計技術與工具整合應用之能力
課堂講授  
作業平時
其他 -線上測驗平時
其他 -上機考試期中
其他 -上機考試期末
指定用書
書名 手機應用程式設計超簡單 App Inventor 2零基礎入門班(中文介面第四版)
作者 鄧文淵 文淵閣工作室
書局 碁峰
年份 2019
國際標準書號(ISBN)
版本 第四版
請同學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非法影印,以免觸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
參考書籍 手機應用程式設計超簡單:App Inventor 2資料庫專題特訓班(第二版)
鄧文淵 文淵閣工作室
碁峰出版 2016/05/26
教學軟體
課程規範 一、課堂教授,並排定固定座位上課。
二、本課程成績之計算方式如下: 學期成績=期中考成績 * 30% + 期末考成績 * 40% + 平時成績 * 30%,平時成績= (出席率成績 * 8 +N次小考成績 + M次作業成績 ) * 1/(8+N+M),出席率成績= 100分 - 曠課節數 (兩次遲到視同一次曠課)。
三、上課期間,請將手機設為震動,並禁止上課時,利用手機聽音樂、看影片,違規者每次扣平時成績之總分(共30分)中之1分。若有緊急電話需接聽,請至教室外使用。
四、上課請病假,請依正常程序上網請假,並向老師提出有效看診證明、登記,才可消去曠課之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