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代碼 |
X0M0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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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中文名稱 |
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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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英文名稱 |
Criminal Procedur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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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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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自選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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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班級 |
碩研財法一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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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教師 |
陳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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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教室(時間) |
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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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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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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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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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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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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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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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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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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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時數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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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時數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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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語言 |
1.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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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考證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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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刑事訴訟法之基本概念、架構、原則 重要議題之探討 實務見解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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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科目或預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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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學習目標與核心能力之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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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中文課程學習目標 | 英文課程學習目標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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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刑事訴訟法之原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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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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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刑事訴訟法中之訴訟程序做出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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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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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體系性的敘述,使學生了解完整且符合事理的刑事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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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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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人格權之保護(兼論車禍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及其他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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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力培養目標 |
此門課程無設定權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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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課程大綱 |
第一單元、 何謂刑訴法?確定並實現國家對人民具體刑罰權有無及範圍所進行訴訟程序之法。 何謂訴訟程序?何謂廣義審判?流程為何?1偵查2起訴3審判4執行。 何謂刑事法?刑訴法與刑法有何關係?與憲法有何關係? 其目的為何?1發現真實2法治程序─保障人權3法和平性4實現具體刑罰權 第二單元、1國家訴追原則與私人訴追原則。 區別標準:何人開啟審判之門?法條依據? 2糾問主義與控訴主義。 區別標準:訴訟關係是二面或三面?法條? 3當事人主義與職權主義。 區別標準:證據調查由何人主導?法條? 第三單元、4證據排除法則: 標準:違法所採證據可否當證據?法條依據? 5傳聞法則: 標準:法庭外證人證詞是否可當證據?法條依據? 6自由心證主義與自由心證主義 標準:證據價據由法官自由判斷可信度多少?法條依據? 四、7形式真實發現主義與實體真實發現主義。法條依據? 8審判公開主義與審判不公開主義。法條依據? 9審理間隔主義與審理集中主義。法條依據? 10認罪協商制度。法條依據? 五採良式當事人主義。法條依據? 採證據排除法則?法條依據? 採傳聞法則?法條依據? 採交互詰問?法條依據? 採認罪協商制度?法條依據? 理論制度與實務操作如何脫節? 第六單元總則篇:各篇審級共通適用原理原則。 1、法院─管轄、迴避。法條依據? 2、當事人、訟訴關係人─辯護人、輔佐人、代理人。法條依據? 3、訴訟行為─文書、送達、期日及期日。法條依據? 4、強制處分─被告之傳喚及拘提、訊問、羈押、搜索及扣押。法條依據? 5、證據─被告之白白、證人、書證、鑑定、勘驗。法條依據? 6裁判─判決、裁定。法條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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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日文課程大綱 |
Introduction- what is the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Criminal trial and Litigation procedure-investigation, prosecution, trial and execution Criminal procedure, criminal law and constitution Standards and types of prosecution Due process of investigation Evidence Hearsay principle General principles in trial Jurisdiction Subject and object in law Documents Dates and periods Ruling and decision making Delivery of legal 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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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進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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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融入SD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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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考調查 |
期中考(第9週)考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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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第18週)考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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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週考試考試週次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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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方式與評量方式 |
課程學習目標 | 教學方式 | 評量方式 |
說明刑事訴訟法之原理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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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刑事訴訟法中之訴訟程序做出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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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體系性的敘述,使學生了解完整且符合事理的刑事訴訟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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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人格權之保護(兼論車禍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及其他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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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用書 |
書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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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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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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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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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標準書號(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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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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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非法影印,以免觸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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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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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軟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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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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